1、 清洗范围:

1日常保洁区:所有走廊(包括楼梯和楼梯扶手)、走廊、卫生间、大小会议室、客房、健身房、电梯、登机顶、浴室、活动室、营业厅、事故处理厅、餐厅、客房。

2定期保洁范围:浴室、卫生间、大厅玻璃。

2、 乙方职责及服务标准:

1乙方应安排三人在保洁区内随时进行保洁。服务时间由双方根据甲方需要商定,如专业服务人员不足,乙方应增派人员。

2乙方的日常保洁和维护工作如下:工作场所无杂物、死角、楼梯走道、窗台,卫生间无水、无污渍、无异味。

3乙方员工的个人卫生应统一,佩戴工作标志,无异常头发和传染病。

4具体保洁维护要求严格按照服务部文件《建筑物公共区域维护规则》执行。

5建立班组检查制度,保洁员自检,班组长检查,管理人员抽查。

6乙方应积极配合解决超出规定范围的特殊要求。

7乙方员工在工作时间和通勤时间内发生的与甲方无关的安全问题或事故,由乙方负责。

3、 甲方应尽到自己的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的水电供应,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负责人有监督、指导的权利,可以督促乙方限期改正。如甲方对个别员工不满意,可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另行安排招聘。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一间供员工更衣、存放设备和材料的房间。

4、 费用及支付方式

2甲方每月按月平均金额以现金结算。

5、 附则

1乙方应提供所有保洁工具、材料和用品。

2乙方的《建筑物公共区域维护规则》附件由双方共同持有,以便于保洁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3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共同履行。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解决,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如果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每年保洁费的20%。

4乙方员工因人为因素或操作失误损坏甲方物品的,乙方应按价格赔偿乙方。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09年1月30日起至2010年1月30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